四川鉴平律师事务所

客户咨询热线

0839-5253193

四川省党建标准化律师事务所    四川省律师行业文化名所

婚前财产已经公证,我想立遗嘱给女儿继承可以吗?

发表时间:2022-03-14 14:55来源:中国法律服务网网址:http://zhsk.12348.gov.cn

答:

您好!欢迎关注中国法律服务网。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,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:


根据《继承法》第16条第2款之规定“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” 所以您可以将您的个人财产进行任何处分。包括立遗嘱,表明由您女人作为继承人继承您的全部财产,并不需要您的丈夫同意。因您和丈夫已经做了婚前财产,所以您和您丈夫的财产份额非常清楚。属于您个人的财产,例如房和车库,您可以自由处分。在您确立遗嘱后,您的财产已有继承人,您的老公无法再继承您名下的房子和车库。为保确切,您可以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遗嘱。


法网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,仅供您参考。如有疑问,欢迎进一步咨询。感谢您对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关注和支持!

0839-5253193
四川鉴平律师事务所
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中段97号(金港国际四楼)
全国统一热线
关注我们
手机访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