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鉴平律师事务所

客户咨询热线

0839-5253193

四川省党建标准化律师事务所    四川省律师行业文化名所

我是经过媒人介绍订婚的,订婚给女方家20000彩礼,后来家她们家又帮她订了一门亲事,彩礼钱我还能要回来吗?

发表时间:2022-03-14 14:55来源:中国法律服务网网址:http://zhsk.12348.gov.cn

答:

依据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,按照法律规定,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。所以,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,女方应当返还。若对方拒不返还,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。

0839-5253193
四川鉴平律师事务所
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红军路中段97号(金港国际四楼)
全国统一热线
关注我们
手机访问